江阴市综合督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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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自评概述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A3  规范办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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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办学

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育收费的政策,不违规收取各种费用。公办初中不通过招收特长生方式收费,不以民办名义招生收费,不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。落实一教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,不在规定之外向学生推荐或指定教辅材料,或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原则,不在规定之外向学生推荐或指定教辅材料,或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。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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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实践和成效

学校财务制度规范,管理严格,制定了《江阴市敔山湾实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》。学校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收费的文件精神,不违规收取各种费用,不通过招收特长生方式收费,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。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,及时公布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,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,并出示合法的票据,无乱收费现象。严格执行“一教一辅”和自愿购买的原则,并为家长做好解释和服务工作,除此之外不向学生推荐或统一征订其他任何教辅资料,不增加学生负担。

主要不足和问题

 

改进措施

 

2)附件索引

序号

      

备注

1

敔山湾实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

见制度汇编

2

敔山湾实验学校收费公示(原始稿和公示栏照片)

电子稿、纸质稿

3

敔山湾实验学校收费票据存根(照片)

纸质稿

4

敔山湾实验学校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及自愿征订回执单

纸质稿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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